蔡丽蓉:平凡之中见伟大 蔡丽蓉,一位平凡的消费维权工作者,一位普通的共产党员,十多年如一日,在基层一线消费维权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工作中,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15年荣获“汉中市消费维权卫士”和陕西省首届“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9年来,她累计调解各类消费纠纷689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 消费维权工作既是面对群众的平凡岗位,也是群众认知的“窗口”,要把一件看似平凡的事情做得不平凡并不是那么容易。消费投诉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要想做到让群众满意,得到群众认可,的确得多花心思、多动脑筋、创新思维,用新方法去解决新情况。 年12月7日,家住汉台的冯女士满脸愁云的来到工商汉台分局12315中心,讲诉其81岁的老母亲从6月份开始在短短的5个多月里瞒着家人通过电话订购由快递公司送货上门并代收货款的方式购买了价值16万元的保健品和药品。老人不但将多年的积蓄花光,还开始在亲戚那里借钱。为此,冯女士就抱着一线希望请求12315中心帮助。 接诉后,蔡丽蓉与同事迅速介入调查。由于此投诉案情复杂、案值巨大,经过深思熟虑后,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她便请汉中电视台的记者跟踪报道协助调查。在老人家中,工作人员和记者看到在一间大约15平方米的房间内,床上和地上堆满了大量的保健品和药品,大部分保健品和药品都未拆封。在拆封了的物品上工作人员发现,这些邮递的货物中有一些根本不符合老人使用的丰乳片和眼睛按摩治疗仪。据冯女士讲,其母亲是通过电话购物每次都由快递公司送货上门并代收货款的形式购买产品的。接着工作人员又迅速赶到给老人送货的快递公司了解情况,通过了解,确认确有此事,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当即以《工商汉台分局行政指导意见函》的形式向快递公司总部发函,要求他们高度重视此次纠纷并责令其严格按照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快递实名制”的相关规定,迅速滤清代收的每一笔货款数目,快速和供货商联系,把老人的货款尽快追回。12月11日,仅仅4天的时间,蔡丽蓉和单位领导、同事,借助汉中电视台媒体支持,帮助这位老人追回115000元的巨额保健品货款。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消费投诉涉及领域不断延伸,蔡丽蓉认为要把消费投诉处理好,离不开对专业知识的不断钻研学习。于是她在忙碌之余抽空学习读报,坚持向《工商行政管理》、《中国工商报》、《陕西工商》等工具书获取知识、拓宽视野、开拓思维,遇上好的案例文章,她会剪下来专门粘贴在一个本子上,有空细细研读,并不断钻研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她撰写的题为“用柔性监管打造和谐,用高效服务诠释幸福”一文荣获全市工商征文三等奖,多年来撰写的新闻稿件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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