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3日,蒙阴县某物流公司职工季某某受公司负责人郑某某指使驾车从蒙阴至淄博,采用换人驾驶方式将该公司郑某某及褚某从新疆开回的大货车从淄博驶下高速,并开车将郑某某、褚某接下高速。期间,三人多次在淄博进入酒店、饭店等公共场所活动。目前,季某某、褚某经核酸检测均为阳性。
季某某等人绕开交通卡口,逃避疫情检查的行为妨害了疫情防控秩序,导致多人被隔离管控,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10月28日,蒙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季某某立案侦查,并批准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该物流公司负责人郑某某及褚某已被淄博警方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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