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临沂莒南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对一违法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身着特警服装的郑某从驾驶座上下来后对执勤民警说,自己是在执行公务,要求予以赶快放行。民警在仔细查看证件后,却发现对方不仅车有问题,证件还有问题! 在派出所,民警立即与郑某所提供的单位进行了核实,反馈的信息是,郑某确曾在该单位工作过,但不是民警而是警辅人员,且已于2017年年底离职。经现场进一步查询,民警还发现,郑某于今年年初还曾因危险驾驶被处罚过。见自己的谎言被揭穿,郑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7月10日,因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标志,郑某被莒南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沂蒙晚报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杨阳 徐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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